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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都可能是免費勞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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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兩位是以往的同事或者是以往曾經待在過數學系的教授。這些安排可能有幾個目的,第一可能是表達學系對這些舊同事的謝意,多謝他們這麼多年來對學系的貢獻。也有可能是幫忙他們在學校內留一點關係,如果將來他們對我們學系還有興趣,還有一個理由再次回來服務。而如果他們研究出色,我們還是可以「沾一下金糠」,跟外面說他們是我們的教授,跟我們有一點點的關係。
除了上面提到兩位舊同事以外,其餘的自己就並不認識。但是如果看一下他們的研究方向,就會發現他們都跟金融數學或者金融技術有關。所以自己猜想,他們可能都有幫忙數學系的金融數學學士或者是碩士課程。我們舉辦一些碩士課程,其中一個主要目的是希望幫忙培育業界有多一點學術知識的新血。可是由於大學的教授,不一定有任何「實戰經驗」,我們也不一定跟行業內的龍頭有任何實質上的關聯。所以我們就可能希望通過這些Adjunct Professor的稱呼邀請一些行內有份量的人幫忙一下這個碩士課程的運作。他們可能提供一些行內專業意見,舉辦講座,提供實習機會。有專業背景的,也有可能會幫忙負責幾節課,教授一下行內專門的知識。所以這些都是一般教授沒有辦法提供給我們學生的。
自己以往也曾在數學系的Search and Appointment Committee待過,經過我手的,印象中也有討論過好幾個這樣的例子。薪酬方面如何呢?正如上面UCLA的例子,這些職位都是*沒有*固定薪酬的。真的沒有薪酬?這樣子說吧,如果你對學系沒有實質的貢獻,其實學系就真的不需要給你任何薪酬。以上面兩名舊同事為例,他們在學系內沒有擔任任何實質的教學,研究或者行政工作的責任,所以學系就真的一分錢也不需要給他們。
很多時候,我們找來校外的一些舊生朋友過來做分享,講一下演講,都會給他們一些車馬費,或者是顧問費。我覺得學校對這些費用根本不會太在乎。所以你可能會說,如果學系招聘這些人的目的只是分享一些行業內的專業意見,講一講講座,或者安排一下實習機會,為什麼需要增加這個職位,而不只是給給他們一些顧問費呢?原因有幾個,可能是由於講者不希望給別人覺得這是副業,又或者是不希望公司知道自己在正職以外賺取其他工資,我們經常會聽到這些講者都會婉拒這些金錢上的回報。那如果我們希望找來其他人幫忙學系的運作,而這些人也不希望(又或者不容許)拿取報酬,那怎麼辦才好呢?所以這些Adjunct Professor位置的安排,就可以給予一些幫助學系運作的人一些非金錢上的回報。
那你可能會懷疑,如果學系那麼容易得到這些「免費勞工」,我們為何不多發一些,「多多益善」?可以保證的是,這些招聘過程都非常嚴謹,我們都會考慮他們的學術背景和以往經歷,看看我們給予他們一個Assistant Adjunct Professor,Associate Adjunct Professor或者Adjunct Professor是否合適。然後這些招聘,都會再需要學系內所有正規教授的討論和得到大部份人支持,招聘過程幾乎和正規教授的招聘一模一樣。所以,一般都不會出現外面的人拿着科大名字招搖撞騙的例子,這些Adjunct Professor都是有一定的學術水平。
看見網上的討論,指出這些位置可能是一些安排容許一些研究員掛名在大學裏面進行研究,用學校的名義申請政府的研究資助。這個在外國可能會出現,但是在香港就不會發生。大學教育研究資助委員會(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UGC)在定義什麼人可以申請General Research Fund的研究經費時,就清楚表明
• 申請人是教資會資助大學本部聘任的全職人員;
• 申請人職級為'A'至'I'級(即是「教授」至「助理講師」);
• 申請人主要從事學位、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的工作,並投入至少80%的工作時間在有關工作上;以及
• 申請人的薪酬全部由大學本部撥款支付。
由於UGC所寫的職級沿用英國制度,內文提到的「助理講師」其實就是我們上面提到的「助理教授」。所以,所有非正式教授的級別(包括那些剛剛博士畢業的博士後或者是沒有薪酬的Adjunct Professor等等)都不在'A'至'I'級,因此不會符合申請資格。
最後,我亦都需要指出,跟譬如說講師一類職位一樣,這些Adjunct Professor職位都是臨時性質,每隔幾年都必須重新簽一次合約。對學術界有熱誠的同學,根本不需要考慮這些Adjunct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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