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 Archive
封存 Archive
版權問題(二)
- 取得連結
- X
- 電子郵件
- 其他應用程式
例如,在科大的課堂上,我們需要準備一些閱讀材料給同學,這份材料是從一些書本上找出。如果這些材料是書本內的某一個篇章,只佔書籍的一小部份,我覺得直接複印給班上的同學,這個是合理的。可是如果我把整本書籍複印30份,分給班上的同學,這就是不合理。自己見過有一些教授,他們會直接使用出版社提供的ppt在課堂上使用,這個ppt上面的內容都會跟課本內一模一樣。當然在教學上,我會覺得這是非常沒有效率完全不應該使用的方法,但是在版權的問題這個討論上,我覺得我們不需要再向出版社拿到版權,直接使用是容許的。又例如(可惜是一個從來沒有出現過的例子),有一個外邊的機構邀請我教授一門課程,我因而得到額外的薪金。我覺得在這樣的情況,我就必須要重新編寫一些教材,不應該在網上下載一些例子在課堂上教授。
記得很多年前,自己就曾經碰過一個例子。香港電台文教組,希望我們編寫一些關於數學是什麼的文章。自己在編寫一個應用數學學什麼的文章時,剛開始時也沒有想那麼仔細,直接在網上找來一些參考圖片和資料。香港電台那個時候也提到關於版權問題,希望我們可以自己繪製或者提供一些不需要版權的材料給他們放在網站內。他們也提到如果真的找不到,他們自己也可以有人員幫忙繪製圖片。可以見到,一般在學校以外的公司組織對版權問題都是相對比較小心。
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在和UCLA一齊合辦的一個本科生暑期研習計劃的時候,我們需要和一些本地公司討論是否可以提供一些研究課題。UCLA那個時候就提出,我們是否需要和公司在法律上討論研究結果的版權問題。他們提到,在美國舉辦這些活動時,公司對研究成果的版權非常着緊,更會更UCLA簽合約,詳細討論版權誰屬的問題。我們在開始舉辦這個活動時,對這個問題一頭霧水。跟學校不同部門研究,最終結論,是我們根本對這個版權誰屬的問題完全不着緊。所以我們在跟本地公司開始討論時,都會直接跟他們說,你們公司可以隨便使用那些研究成果,我們並不在意。唯一要討論的,是我們希望公司都可以給予我們一些可以使用的數據庫,對大部份研究計劃,這些數據庫都不可避免。有一些公司可能由於內部保安要求,對這些數據都非常小心。所以我們也會跟參加研究計劃的同學說,這些數據你們完成這個計劃後都不可以自己保留。甚至乎以後使用這些研究成果在學術會議或者是學術期刊上發表,都必須得到那些參與的公司的同意。可是在最後幾年,都曾聽聞同學私自將研究成果發表在一些學術會議上面,也令到我們有一些麻煩。
最近也有另外一個關於版權的例子。前幾個星期幫教育局拍攝一些關於宣傳M1/M2的影片,裏面提到需要拍攝一場模擬上課的戲。自己在準備上一場課堂時,也想像一下需要使用什麼的教材。不單是由於題目上都希望跟M1/M2有一點點的關連,而且在螢幕上見到的教材,希望也不會有什麼版權上的問題。最後挑選出來的題材,也只是一些加減乘除的方法,一些mean mode median的材料,和一些微積分的方法。剛剛在這個學期選修了我的圖像處理課程的同學,都應該會對這些入門題目有「深刻印象」。有「深刻印象」,並不是因為題目太簡單,而是因為聽起來這些好像很簡單的東西,忽然間發覺有不一樣的連繫,好像完全從來未認識一樣。不過這些也是題外話,有興趣的同學可以看一下我〈科普系列-數學與圖像修復〉這篇文章。
留言
發佈留言